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组织对全国煤矿企业和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
2020-11-17
投稿提示
1.产业园区网现征集招商资讯、经典招商方案、政策解读、产业经济分析等稿件。欢迎全国招商机构、专家学者等投稿。企业软文等敬请绕行。
2. 作品字数请保持在 1000~2000 字之间,以纯文本形式提交。
3.我们将按照先后顺序,在投稿后的 24 小时内对作品按规定标准进行审阅。
4.我们将按照各栏目标准对稿件进行取舍、修改与编辑,必要时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5.已采用稿件发布时,将注明来稿单位和作者,同时邮件反馈原作者详情及链接。
我已阅读并同意《投稿须知》
一、产业园区网投稿信息内容规范
1.1“产业园区网”致力于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信息发布自律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1.2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的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1)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2)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4)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5)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6)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7)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8)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19)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产业园区网”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二、违约责任
2.1针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产业园区网”有权单方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文章等措施。“产业园区网”将对有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2.2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因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3“产业园区网”尊重并保护法人、自然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产业园区网”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否则,“产业园区网”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如因侵权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商誉等损失),还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的全部损失。